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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CA助力新疆互联网医院信息安全建设

日期: 2020-08-12 17:18:10 作者: 点击数:   返回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同意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申请设立互联网医院。这9家医疗机构均使用新疆CA提供的医生电子签名系统,严格遵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中医疗服务、电子处方、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工作,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及时满足疫情期间广大群众就医问诊需求。

其中,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和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在互联网医院中使用新疆CA提供的医生移动电子签名,实现业务数据在移动设备完成电子签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状态下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保证了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不可否认性和法律效力。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相关功能,所有专家使用个人移动证书登录互联网医院,进行电子签名。不久的将来,自治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将实现常见病复诊患者、慢病患者可在线开处方、预约检查、药店取药等,切实有效地让复诊患者在家“有医可问”“有方可续”“有药可用”,切实有效地解决患者看病难、续方难、用药难等问题。



自治区人民医院专家列表

此外,新疆CA还为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和新疆佳音医院提供患者知情同意书电子签名系统,为各院实现全流程病案无纸化提供重要信息保障。



患者正在使用患者知情同意书电子签名系统签名

《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医院信息系统中医护人员电子签名和患者电子签名的合法、合规同样适用于医院,这是全流程无纸化病案的重要前提条件。

新疆CA是依托《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全国第三方权威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同时作为国家卫健委和自治区卫健委批准设立的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今后新疆CA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积极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全疆卫生医疗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