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21-999 周一~周五, 10:00 - 19:00

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8年1月1日启动 (3)

日期: 2018-02-28 19:52:09 作者: 点击数:   返回

6、  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7、  企业需要咨询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事宜的,可与发放其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联系。

五、重要提示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将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重的影响。

六、数字证书申请办法

数字证书可在新疆CA或设在各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申领表格可在新疆CA网站(http://www.xjca.com.cn—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下载或在新疆CA设在各地受理网点领取。

(一)  办理数字证书需要携带的资料

1.  新申领数字证书所需携带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③《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二联;     ④《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二联;
注:以上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新疆CA各当地服务网点;

2.  到期更新数字证书所需携带资料:    
①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数字证书;    

3.  补办数字证书所需携带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③《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二联;     ④《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二联;     ⑤企业出具的数字证书补办申请;
注:以上资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新疆CA各当地服务网点;